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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关于印发《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关于印发《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现将《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积极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我局。为做好今年的整顿规范工作,各保险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或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整顿规范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5年整顿和规范上海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05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5]42号)要求,结合上海保险市场实际,特制订2005年上海保险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05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紧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深入开展理赔难、欺诈误导等专项治理活动,狠抓财务真实性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2005年上海保险市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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