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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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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18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政办函[2005]18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地名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国际交往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对推进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基本扭转了地名标志缺、少、乱的局面。但与此同时,当前全市地名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名管理机制
  要坚持“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部门的地名工作职责。市地名委员会将建立市地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建设、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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