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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国税发[2005]1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车购税征稽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以下简称79号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机动车辆各税实施“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是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各局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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