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05〕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37 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发(2005)10 号)精神,组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局级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委决定,市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资产和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一、划入的职责 (一)原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