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打击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打击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集中打击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万柏林区王封乡小卧龙村韦池煤矿“6·14”炸药爆炸事故教训,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决定,制定集中打击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