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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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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新出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的通知

 

各报刊社: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8号),对新闻记者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监管等都做出相应规定。这是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新闻记者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依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强新闻记者证的管理,规范新闻采编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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