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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武政办〔2005〕8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武汉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37 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发(2005)10 号)精神,保留武汉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对外加挂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以下简称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与重大装备研制的职责划到市发展改革委。
  2.工业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划到市商业局。
  3.典当、旧机动车交易、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的职责划到市商业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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