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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6-22
【实施日期】 2005-06-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5〕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全州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等行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改委、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公字(2005)5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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