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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2005年6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并引发泥石流,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造成学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教育部、省政府日前发出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并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为防止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现就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学生安全涉及亿万家庭、关系社会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系、任务所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学生、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吸取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做好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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