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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经济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建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经济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
辽建发[2005]42号
 
 
各市建委、房产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委)、经委、财政局、人事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52号)的规定,我们起草了《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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