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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到户贷款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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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政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贫到户贷款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发〔2005〕46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到户贷款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贷款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管理制度,确保信贷扶贫资金在扶贫开发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中、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扶贫贷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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