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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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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5]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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