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延长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做到建养并重,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的作用,促进我县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一)为加强对全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目督办、交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和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二)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驻村干部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实施、监督工作,重点对乡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落实,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指导各行政村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三)各村要成立以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村道公路管理养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