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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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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地税发[2005]6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
吉地税发[2005]60号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吉政发(2005)10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王珉同志在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直部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吉办发[2005]27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和促进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特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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