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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杭州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18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环保局关于杭州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环保局拟订的《关于杭州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杭州电镀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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