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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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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5〕11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3
【实施日期】 2005-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郑政文〔2005〕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人事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2005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吸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促进各类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我市200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是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重要来源,是我市经济建设发展的后备力量。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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