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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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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6-24
【实施日期】
2005-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通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加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制止乱收费行为,根据《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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