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全面提升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水平,把商贸流通产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的先导性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性。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现代流通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火车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目前商品生产已从总体短缺变为总体过剩,商品流通从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从国内竞争变为国际化竞争,市场需求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商贸流通已经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建立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大城市带大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扩大消费,拉动生产,增加就业,完善城镇功能,保障消费安全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紧迫性。目前,全市商品市场建设初具规模,流通主体多元化基本形成,现代流通方式快速发展,对外开放成效明显,流通规模不断扩大。但应看到,按照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发展商贸流通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流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市场体系有待完善,农村市场开拓不力,流通现代化水平较低,消费环境有待改善,聚合辐射能力尚需增强。这些是差距,也是潜力;是压力,也是动力。 二、进一步明确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三)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为目标,以开拓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以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传统商业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传统流通格局向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转变;坚持发展商贸流通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建设有形市场与发展无形市场相结合,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相结合;加快市场法制监管体系、市场监测调控体系、商业信用体系等三大商贸流通市场环境工程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繁荣与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测调控相结合,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增强区域聚合辐射能力。 (四)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目标要求。到2010年形成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目标要求是: ——发挥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购物消费乐园、商贸信息中心三大商贸流通功能。到2010年,全市仓储面积达到650万平方米,货物运输量达到8亿吨,形成连接东西、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基地;主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50%以上,形成舒适、安全、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购物消费环境;搭建连接全国、沟通各行业、融合政商的电子信息平台,大型商贸企业信息化率达到80%以上,形成长江上游商贸信息枢纽,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 ——重点完善四个层次商贸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和完善都市中央商务区、区县中心商圈、商业特色街(专业市场)和乡镇(社区)商业点四个层次商业服务网络,沟通城乡商贸流通。到2010年,初步形成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的基本框架,建设完善20个区县中心商圈,建成20条商业特色街,形成10个专业批发市场群,建设完善100个乡镇商业设施,建成60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 ——扩大商贸流通规模。到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50亿元,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34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2400亿元。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0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60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4000亿元以上,“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6%以上。 (五)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新方向。积极鼓励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仓储式会员店、折扣店、网上商店等有店铺和无店铺等业态的发展。鼓励民营、外资等非公经济发展商贸,鼓励其参与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鼓励组建大公司、大集团,形成主导流通市场的新格局。鼓励实行内外贸一体化,贸工农一体化。鼓励生产性加工企业的物流实行社会化服务。鼓励汽摩、建材、家具、机电、化医、服装等专业批发市场的培育发展。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