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2005]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明光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0 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明光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明光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和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公正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二是整合集中,定时发放的原则;三是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四是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