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长府发〔200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国务院和省政府于近期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5]13号),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通知》精神和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市位于松辽平原断陷带内,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市有51%的面积为七度烈度区,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历史上曾发生过五级以上地震。近些年,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又有明显增强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起来,采取各种得力措施,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