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聊城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聊城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5年聊城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作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平安聊城”,根据《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5)2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建筑工地食堂、家庭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通过治理整顿,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信息、信用、检测检验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食品信誉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目标 1.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5万亩,畜牧标准化养殖场区150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 1万亩。 2.规范小家庭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严禁无证生产。基本消除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推进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由质监部门完成发证工作;启动茶叶、糖果制品等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乳制品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在全市城镇得到全面遏制。 3.大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全市大中型食品流通企业推行商品质量查验制、特殊商品进货报告制、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和商品质量承诺制;在聊城市城区建立1个绿色食品市场;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全面得到遏制。 4.60%的餐饮业和90%的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食品卫生监督长效机制,食物中毒事件得到全面遏制。 5.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莘县、临清市两个试点单位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扎实推进并有所创新,并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 (三)整治措施 1.进一步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对农业种植投入品,水产、畜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限用、禁用、淘汰进程,积极推进高效、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行为;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和整治工作,严格禁止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违禁药品、激素行为;加强管理,严禁养殖业使用人用药品;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积极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为重点,通过健全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强化服务与指导,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 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