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维护行政纪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法制徐州建设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行政效能监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和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以求实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起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使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徐州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和改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