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鹤壁市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道路运输场站建设,优化场站布局,提高场站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04)133号),结合我市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内容 (一)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道路运输场站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属于特许经营行业,运输场站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运输经营者不得独资或控股从事场站经营,场站经营者不得独资或控股从事运输经营。 (二)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放开场站建设投资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优先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场站建设。对于社会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社会投资不足的场站建设项目,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