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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鼎市2003年度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工业)地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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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24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4
【实施日期】
2005-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鼎市人民政府: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2003年度第四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鼎政地(2005)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规划调整,同意撤销闽政文(2003)189号文,将福鼎市2003年度第四批次村镇建设用地42.333公顷,调整到龙安涵头村、玉岐村和店下镇东岐村(四至按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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