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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新改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实行“四同步”建设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82号
【发布日期】 2005-06-24
【实施日期】 2005-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准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新改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实行“四同步”建设的意见
(淮府办[2005]8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保障我市新改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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