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县“十一五”水利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局办,县各直属单位:
《溧水县“十一五”水利规划》已经县政府2005年3月3日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溧水县“十一五”水利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状况
第一节 自然地理状况
第二节 社会经济状况
第二章 水利发展状况评价
第一节 水利建设状况
第二节 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建设标准
第四节 目标任务
第四章 分类、分年规划及计划
第一节 防洪除涝工程规划
第二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第三节 水土生态保护、保障体系发展规划
第四节 分年分项计划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章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状况
第一节 自然地理状况
溧水县位于南京市的南部,地理位置在北纬31°23′-31°48′,东径118°50′—119°14′之间,东邻溧阳,南界高淳,西南与安徽省当涂县毗邻,西北与江宁交界,东北和句容接壤。县境南北最大宽度45.7公里,东西最大长度37.8公里,总面积1066.94平方公里。县境跨石臼湖与秦淮河两个水系,沿河湖低洼圩区面积293.52平方公里,低山丘陵区面积773.42平方公里。
㈠气候
溧水县气候属于北亚热带的过渡地带,没有明显的地形差异,受季风和大气环流影响,寒暑变化显著、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水热同季。县内年际、季际的降雨量出现明显的差异。据天生桥水文站降雨量统计,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87.4毫米,汛期平均降雨量543.8毫米。全县多年平均气压761.69毫米,与海平面标准气压相近。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一年中以东北及东风为多。多年平均风速2.7米/秒,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均径流深282.7毫米,年均径流系数0.26,年均径流总量4.75亿方,年均日照时数2240小时,无霜期约237天,年均气温15.6℃,多年平均蒸发量1038毫米,有效积温2276℃(达到80%保证率),太阳辐射总量116.3千卡/平方米。
㈡地形、地质
溧水县地处茅山山脉突起绵延区,境内山丘个体低矮离散,地势东高西低,以石臼湖、秦淮河两大水系分水岭为界,北部秦淮河水系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南部石臼湖水系地势从东北两个方向由高向低倾斜,汇交于湖区。总地形为丘、岗、土旁、冲犬牙交错,缓丘漫岗绵延,并呈明显的阶梯分布。最高一级阶梯由海拔100米以上的低山组成;第二阶梯由海拔50米以上的低矮平缓丘陵组成;第三阶梯由沟谷地及滨河湖圩区组成。第一、二阶梯是县内林业生产基地,第三阶梯是县内农业生产及经济林果的主要基地。
溧水地区的地层和地质构造,属扬子古陆下扬子台褶带构造单元。区内第四纪沉积层广泛分布,为主要成土母质,除较陡的山坡、山地、河(沟)边坡外,在低山丘陵及其坡麓地带和河(沟)谷,都覆盖着岩层的风化残积物和坡积物发育成的酸性黄壤土,土层厚薄不一,河口三角洲广布洪积土和冲积土,湖积土仅见于石臼湖。
㈢土壤植被
县境内土壤可分为4大类,8个亚类,19个土属,33个土种。大部分为黄棕壤,占土地面积的53.5%;其次为水稻土,占土地面积的33.1%。山区多为黄棕壤分布区,平原、低洼圩区和丘陵旁、冲田等处,则为大面积的水稻土分布区,74%的水稻土分布在这些丘陵地带。城镇附近有部分菜园土分布。
由于县境内无高山,植被垂直地带性不明显,受自然因素的制约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原始自然植较少,大多为次生植被、人造林及农田植被所代替,总体上呈现出山区、丘陵、圩区三种不同植被景观。
㈣水系
1、分水岭
溧水县地域主要分属石臼湖水系和秦淮河水系,仅东南角有2.73平方公里山区地属太湖水系的湖西地区。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东西向横贯县境中部。走向:从东方水库上游句容县境内九里岗起,经王家棚到本县境内朱家边,沿袁白公路(高岗地)到县茶场、七里岗、贺家山、官塘、栀子岗、路子山,串秋湖山、双尖山、马鞍山、平安山主峰,经西旺到胭脂岗,到天生桥闸跨天生桥河,到燕子口入小茅山主峰,再经彭家、马上山、翟家、左山、王家店,过罗家进入安徽境,又折而向西北入西横山。分水岭将县境内河流流势分为南北两向,北水流归秦淮河,南水汇入石臼湖。
2、石臼湖水系
石臼湖湖泊面积207.65平方公里,属溧水县面积90.4平方公里。汇水面积582.54平方公里,水系内主河道全长53.57公里。其中,新桥河全长26.28公里,汇水面积204.36平方公里;云鹤支河全长11.99公里,汇水面积103.17平方公里。此外,在和凤镇龙头水库以南有一片川谷地区,面积16.85平方公里,汇水入固城湖,为石臼湖水系中的一个独立支系。
3、秦淮河水系
溧水县秦淮河水系,是秦淮河上游的南源,属秦淮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其中,一干河全长为28.3公里,汇水面积172.98平方公里;二干河全长25.60公里,汇水面积227.10平方公里;三干河全长11.19公里,汇水面积64.74平方公里。
第二节 社会经济状况
县现有8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94个行政村、2大场圃。据2003年统计资料,全县总耕地面积46.15万亩,总人口40.2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61.2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56.59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5.72亿元,工业总产值140.87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71亿元,粮食总量17.68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4670元,农村供水普及率达99%(含乡镇直供水)。
第二章 水利发展状况评价
第一节 水利建设状况
1、水利建设成绩显著。建国以来, 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工程设施,初步形成了防洪、除涝、灌溉、降渍、供水综合治理五套工程体系,增强了抗灾能力。据不完全统计,至“十五”期末,全县共完成土方34779万立米,石方4500万立米;建成桥、涵、闸、渡槽等配套建筑物957座;固定排灌站398座,装机容量3.38万千瓦、578台套,总流量209.822秒立米,受益面积56.94万亩,(其中抗旱站265座、320台套、1.99万千瓦,总流量68.252秒立米,受益面积35.72万亩,排涝站91座、191台套、1.09万千瓦,总流量119.37秒立米,受益面积15.81万亩;排灌站42座、67台套、0.31万千瓦, 总流量22.2秒立米,受益面积5.42万亩);兴建水库79座(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㈠型水库15座,小㈡型水库58座),总集水面积303.54平方公里,总库容1.74亿立米,兴利库容0.85亿立米;修筑塘坝28459座,总库容1.255亿立米;整治骨干引排河道6条, 114.46公里;加固堤防300.17公里(其中湖堤25.73公里,河堤104.96公里,撇洪沟堤169.48公里),将175座中小型圩子联并成52座具有一定防洪除涝能力的圩子;改造低产田18.1万亩,改坡造梯4.5万亩,建设标准农田15.29万亩。总投工约2900万工日,水利工程的投资估算约6.8亿左右,为溧水县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十五”规划执行以来,全县共完成土方2800万立米,水利投入约2.6亿元。除险加固堤防200公里,开挖疏浚河道、大中沟121条,除险加固小水库54座,续建加固中型水库6座,新、扩建、疏浚骨干当家塘750座, 实施了石臼湖湖堤达标工程24.67公里,续建骨干灌区2个,更新改造兴建涵、闸、站68座,堤坝灌浆40公里,改造低产田3.6万亩,改坡造梯2.1万亩,建设标准农田3.9万亩,推广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流域防洪工程和骨干工程建设全面展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恢复性发展达到高强度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加快,区域防洪、除涝、抗旱等保障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先后战胜了2002、2003年秦淮河流域特大洪涝的侵袭,保证了地区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2、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初步建立。2000年以来,按照有关水法规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署,逐步建立了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完成了《溧水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分析报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取水登记及发放许可证工作,至“十五”期间,取水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开展了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查清90年代初全县各类污水排放总量达到1183.6万吨,其中有害物质达12282吨,导致全县河道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达75.5公里,占河道总长的60%,不符合灌溉水质标准的河段占河道总长的24%。为了有效遏制水资源的污染态势,“十五”期间,全县对15家主要污染源企业实施关停或治理,其中关停了12家,使水污染日趋严重的态势得到遏制。强化了城镇供水统一管理,1994年县自来水公司成建制划归水利部门管理,当年方便水库自来水引水扩改建工程即全线贯通输水,实现了水资源管理、城镇供水一体化;之后,结合城区建设,不断续建改造供水设备和管网,使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由原来的不足1万吨提高到6万吨,缓解了城区用水紧张的矛盾;乡镇供水工程也得到快速发展,至2004年末,供水普及率达96%。同时对自来水供水和水库用水实施计量使用,农业用水利用涵洞计量按方收费,先开票后供水;自来水供给装置专用水表计量收费,县管水库取水口装表率达100%,全县总装表率达85%,按季或按月结付,做到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依法治水日趋完善。十五期间,《溧水县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管理实施细则》、《溧水县防洪堤工程保护管理办法》、《溧水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溧水县城区供水管理实施细则》、《溧水县水资源管理办法》、《溧水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办法》、《溧水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水利法规,成立了水费管理所、水政水资源科、水政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水利监察、水政执法、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收费,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水,还在重点水利工程附近、公路边等醒目位置设置长久性固定的水利标语,组织基层水利执法人员培训,利用广播、电视、简报、会议等各种媒体宣传水利法规,宣传水利建设。同时加大了水事案件的查处,“十五”期间共查处水事案件20起,其中立案查处的4件,法院强制执行的2件,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执行的16件。持续进行了水土保持、防洪清障和制止非法侵占水利工程设施,按章收取各项水利规费,使全县水利法制建设和水行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4、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针对全县水利建设任务重、工程多、资金需求大的实际,我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大力发动组织群众,大规模地开展一年一度的冬春水利建设,挖土方,筑堤坝,疏沟河,修渠道,建涵闸,造桥梁,切实改善了全县水利设施条件。 “十五”期间,根据县镇财政实力,立足自筹,并采取多条腿走路、多顶帽子共同戴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了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投资体系。4年来共多方筹资1.8亿元,相当于建国以来至“九五”期末水利投入的45%。一是及时充分利用逐年取消的“两劳”制度,以村建帐,以户建册,有劳出劳,无劳出资,兴修水利。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筹集办法,同时抓好水利工程水
费、防洪保安基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各项水利规费的征缴,每年约350万元,专款专用,保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重点用于堤防工程、重点防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抗旱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同时争取银行、社会及企业支持,充分利用拔款、贷款、投资,多建实效工程。
5、工程建设管理更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