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实施工会法 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会法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会法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对违反工会法的行为,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二、完善民主参与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工会列席相关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制度,吸收工会参与有关改革的领导机构,畅通工会参与的渠道;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