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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国有粮食附营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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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5
【实施日期】 2005-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国有粮食附营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26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基本结束。根据《吉林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04]30号)关于“按照统筹安排、分别实施的原则,搞好国有粮食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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