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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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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5]051号
【发布日期】 2005-06-25
【实施日期】 2005-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政发[2005]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定向安置用房(以下简称安置用房)建设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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