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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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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6-26
【实施日期】 2005-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阳市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清欠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比重高、影响大,全市7个县(市)区中,有5个县(市)区拖欠工程款。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对完成其他方面的清欠任务具有重大的引导和示范作用。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必须在今年9月末前全部偿还完毕,否则采取限制立项措施;市政府把清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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