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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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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宛政〔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
宛政〔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5)16号)精神,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市场蔬菜供应,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全面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变化的需要,是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提高,品种和质量进一步优化,蔬菜种植方式不断创新,设施蔬菜和无公害蔬菜面积逐年扩大,一批优质特色蔬菜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农产品流通设施条件日益改善,流通方式正在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但蔬菜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蔬菜的品种、品质结构仍不够合理,特别是南阳市郊蔬菜基地逐年减少,蔬菜市场体系不完善,流通手段滞后,流通渠道不畅,全市“菜篮子”产品附加值低。这些问题已成为影响蔬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菜农增收的重要制约因素,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搞好规划,科学布局,建立长期稳固的无公害蔬菜基地,确保市场供应
  (一)切实加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在巩固提高新野等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和一批优质特色蔬菜基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南阳市郊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确保市区蔬菜供应。卧龙、宛城两区要认真搞好规划,科学布局,实施“三环”战略,建立长期稳固的近郊蔬菜基地。其他县也要通过典型带动,推进蔬菜产业走区域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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