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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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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2个百分点;畜产品中违禁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盐出厂和批发合格率达到100%,居民食盐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
  (二)完成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30个,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
  (三)组织实施食品经营企业自律“六项”制度,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实施面达80%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达50%以上。
  (四)农副产品市场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覆盖面、检测设备配备率和检测率力争达到100%。
  (五)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六)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管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亮证照生产经营实施面达到100%。
  (七)设立投诉举报站(点),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覆盖面达75%;12315、12365等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八)全面完成蔬菜、肉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以及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的例行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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