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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全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稳定,根据《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建委、国土局、房管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法制办、广电局、中国银监会新乡市监管分局、邮政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为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为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
  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银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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