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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经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用电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电力公司、各区经委(工委)、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市级开发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17号)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坚持,三个确保”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本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现将市经委组织制定的《上海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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