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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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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若干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若干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定。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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