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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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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办字〔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省、市直有关单位: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河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黑河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 为了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的步伐,特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口安全观,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综合决策原则。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顺应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安排,综合决策,同步推进。
  2.坚持前瞻性原则。把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立足我市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实践,不断推出符合时代潮流和当地实际的新经验。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满足计划生育需求和生产生活需求,提高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尊重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
  4.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综合改革的指导,使综合改革由单项向综合推进,局部向整体扩展。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确定综合改革的重点和切入点,做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积极稳妥,大胆创新,防止大起大落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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