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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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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字〔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黑市政字〔2005〕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省、市直有关单位: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5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黑政发(200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有较大提高。但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一些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较弱,城市监测设施受城市发展影响监测效能下降,地震监测存在盲区;水库、桥梁、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综合防灾能力不强;农村民居普遍不设防;县市间、城乡间差距明显,防震减灾工作进展不平衡,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和群测群防工作问题突出。我市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有黑龙江断裂、嫩江断裂、新开岭岩石圈断裂、讷谟尔河断裂及孙吴地堑等众多的活动性断裂,1931年、1941年和1986年在我市发生了6次中强地震,目前,仍存在发生5.5级及以上中强地震的地质背景。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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