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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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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全市农业税税率在2004年降低3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005年农业税及附加全部免征,全市免征总额1388万元。
  二、继续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2005年,按照国家、省、石家庄市的政策规定,对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进行直接补贴,每亩补贴14元,全市补贴面积53.2万亩,共计744.3万元。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按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
  三、继续对种植优质专用小麦的农户实行良种补贴。2005年,我市争取上级良种补贴专款250万元,继续以每亩10元的标准实行良种补贴。
  四、继续对购置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2005年,我市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0万元,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技服务组织购买和更新秸杆青贮机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免耕播种机械、旋耕机械等给予补贴。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灾害能力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完善基础设施。今年,市安排资金67万元,加强渠系工程改造,恢复扩大渠浇面积3万亩以上。继续加强节水网络化工程体系建设,今年投资48万元,新建地下节水管道3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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