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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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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金政发〔2005〕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技术创新工程自2000年实施以来,经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五年的技术创新工程目标任务和加压目标已全面完成。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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