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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2005年我省订单中籼稻、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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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发文字号】 闽价[2005]商 30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2005年我省订单中籼稻、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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