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保山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保山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2001)34号文件精神,在坚持两个毫不放松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即在坚持客运安全管理不放松、坚持重点线路(国道、省道、旅游线路)管理不放松的前提下,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服务“三农”的高度,积极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认清当前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占我市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85%,其分布又以农村地区占绝大多数,以2004年为例,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61起,死亡141人,受伤295人,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其中,农村地区共发生226起,死亡128人,受伤262人,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分别占总数86.59%、90.78%、88.81%、96.15%;在发生的9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中,县乡道路上发生4起,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在因交通事故死亡的141人中,死亡的农业人员59人,占总数41.84%,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究其原因,一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去年末,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9935.97公里,其中,县乡道路8208.93公里,占82.62%,三级以下道路9592.01公里,占96.54%;二是作为农村主要交通运输工具的拖拉机和低速汽车至年末共有24232辆,仍有部分无牌证车辆参加农村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难以保障,加之农村专业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三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市现有交通民警282人,交通协管员400余人,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的派出所达53个,但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