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大理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大理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2005年大理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5年大理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根据国家、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制定大理州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并重,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