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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文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  现将《云南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5)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特就做好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努力建设生态型社会
  各级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深入开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缓解能源和资源紧张矛盾,促进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步建立我州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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