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5)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做好我州金融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根据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对信贷增长的实际需要,全州各金融机构到2007年末,贷款余额要在2004年152亿元的基础上增加50亿元,每年增长10%以上。存款余额突破290亿元,增加83亿元,每年增长12%以上。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正确处理好落实宏观政策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探索新举措,全面提升经营能力,努力把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乳业、肉牛、核桃、蚕桑、林果、亚麻、茶叶、蔬菜、花卉、中药材等12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和主动介入机场扩建、大丽铁路建设、滇中调水、水电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对烟草加工业、生物制药业、食品加工业、建材行业、电力行业、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进一步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