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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5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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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黄埔海关公告2005年第1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5年第14号


  为便于审核确定进口货物的商品编号、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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