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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27
【实施日期】 2005-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民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高校: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本市已相继成立了20所民办高校。民办高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民办高校的档案记载着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是其它任何材料都不能替代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档案的科学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按照“依法治档、科学管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结合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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