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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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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5〕89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信息办)制订的《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已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2005年信息化工作要点

  今年是我市实施信息化“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关键之年。全市信息化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实现现代化,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信息化与工业化并举、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并举、自主发展与加强合作并举,促进全市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坚持依靠需求带动、政府推动、市场驱动,营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今年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是:编制一个规划、实施三项攻坚、抓好十大重点项目。
  一、编制一个规划
  扎实抓好“十一五”信息化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充分分析我市信息化建设现状和条件的基础上,围绕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完善信息网络基础平台与服务体系,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营造信息化发展支撑环境等各个方面,对全市信息化发展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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