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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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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办发〔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鹰府办发〔2005〕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25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提高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认识。首先,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农业标准化是运用一系列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规范、简明可行的标准来规范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对农产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趋势,是保证农业生产质量的生命线,也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必然条件。其次,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需要。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优化农业结构,从根本上解决低质量农产品滞销、高质量农产品不足、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是一项最为重要而迫切的任务。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流通全过程实现标准化。
  再次,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迫切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心和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目前农产品质量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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