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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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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地税政[2005]54号
【发布日期】 2005-06-28
【实施日期】 2005-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版)》的通知
金地税政[2005]54号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费、基金减免审批事项的管理,现将省局制订的《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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