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过程明显增多,洪涝灾害进入多发期。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城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城市防汛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城市防汛工作的重任,把城市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一旦发生较大汛情、灾情,要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防汛救灾中的问题,确保组织调度、居民安置、排水除涝、设施运行等各方面工 |